朋友說,你懂得畫,為什麼不出大熱繪本漫畫賺錢呢?抱歉,一來我從來不是一個懂得講笑的人,出繪本只會蝕死老闆,另外就是我從來不喜歡跟風,小馬出了《低能》系列之外,不少名不經傳的作家就出了很多本什麼《我的XX同學》呀、《我的XX生活日誌》呀,人家說內地有山寨手機,抄襲得十足十,我說,香港都有山寨書呀。
香港人就是這樣了,見別人發達就搬字過紙。以前旺角賣珍珠奶茶,今日就大腸米線鹽酥雞,但大家也跟住潮流走,人賣什麼你吃什麼。看見人家出了《低能》,我又出本《O嘴》。似足先達日日新款的山寨機,今日你出Sony Ericsson,明天就來部Sunny Ericcon來對打。在講求創意行頭的行業裡面,竟然自堀墳墓,山寨出招,自抬身價,真係救命。
我從來不敢叫自己做Designer,或者我應該承認我對project的確是有一種傲骨在,原因是職業用來餬口,但freelance只因興趣而做,沒有亦死不了,最多不就是買衫不去playlord去HM和Cotton On而已。對我來說,project好不好玩,客人友不友善,這才是我的重點。去了解別人生活,分享別人的喜悅,才是做freelance的原動力。
至於出山寨書,抱歉了,請我寫散文談風月求之不得,但畫四格漫畫,或者是扮低能扮搞笑我真的未懂,也無謂獻醜。林語堂把中國人一向不懂的humour翻譯成幽默,因此我常常自嘲說,我畫有殼無魂的商業作品還可以,但要我說笑話,玩英式幽默還可以,美式?我識笑,但唔識講。如果你懂這個笑話,大概你會笑吧。






